主题: [转贴]他山之石,可以攻玉。(鹤峰县公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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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阅读:5381
  • 回复:29
  • 发表于:2012/12/18 18:41:20
  • 来自:湖北
  1.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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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峰管理公车再出狠招 没收违规车辆领导免职

来源:恩施新闻网   加入时间:2012-12-18 08:43:03
  

   记者昨日从鹤峰县有关部门了解到,鹤峰县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于14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的补充通知》,对公车管理再出狠招:违反规定的车辆一律没收,由县国资局公开拍卖

   去年11月,鹤峰县出台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的文件,严禁公车私用。文件出台后,鹤峰公务用车管理得到有效规范。今年12月14日,鹤峰县为进一步完善公车管理文件精神,发布《公务用车管理补充通知》重申严禁党员领导干部私驾公车,严禁将公车用于接送小孩、走亲访友、休闲娱乐、打猎钓鱼、观光旅游以及婚丧嫁娶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向企业和下属单位借用车辆驾驶,或用于学习驾照。

   《公务用车管理补充通知》规定,对于违反规定的车辆,一律没收后由县国资局公开拍卖,5年内不得再购置公务用车;对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严格追责问责;对违反上述规定并被新闻媒体曝光的,除没收违规车辆交由国资局公开拍卖外,永久性取消单位公车使用编制1个;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一律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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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水流淌、桂花飘香、紫薇绽放、铁树茁壮
  • 沧海
  • 发表于:2012/12/18 20:58:00
  • 来自:湖北
  1. 板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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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峰县的搞法是不是太过激了。没收了公车,领导也换了,那新来的领导就应该倒血霉?别人犯的错,凭什么要继任者承担后续责任?

再说了,公车便宜卖了,好事了私人,公家如果有正事儿要办,还不是要租车,还不是要花更多的钱啊?鹤峰这事儿啊,捉摸不得哟。

仔细一想,作秀的成分比较大啊。
  • 沧海
  • 发表于:2012/12/18 21:20:38
  • 来自:湖北
  1. 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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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楼(我,一个人)的帖子

谁有正义感,谁先死!
  • 沧海
  • 发表于:2012/12/18 21:56:10
  • 来自:湖北
  1. 1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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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6楼(∑_图)的帖子

呵呵,这花估计能开,但绝不会长久。

长叹一声哟。

洗洗睡吧。
  • 沧海
  • 发表于:2012/12/19 10:31:20
  • 来自:湖北
  1. 1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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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原文由 八角盯 发表于 2012-12-19 8:38:29 :
回复  2楼(沧海)的帖子

       而今眼目下,有多少事情不是在作秀?但是,只要当地的父母官看见了诸多百姓不爽事情后,相应作出一些条款和规定,并处罚一些点子邪的人,我看也为尚不是一件好事.总而言之,作秀比不作秀要好.作为比不作为也要好.

你这是一种妥协,还是一种无奈?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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