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招生委员会,州直高中阶段学校:
现将恩施州2017年中考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恩施高中、各县市一中以及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一般普通高中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各县市划定。
三、普通高中类学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300分。
四、“五年一贯制”和“3+2”学校(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250分。
五、录取划线说明。
按照《州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恩施州普通高中录取采取平行志愿规则等额划线。
具体录取办法:先将填报了普通高中志愿的所有考生按照中考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然后根据排序先后将考生志愿投档到排位靠前且有计划余额(“未录满”)的招生单位。排序时,若总分相同则依次按文化课统考总分、语文统考分、数学统考分从高到低排序。
例如:上表中恩施高中录取控制分数线为:总分637分,文化课总分577分,语文统考分105分,数学统考分104分,表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可被恩施高中录取:
总分大于637分
总分637分、文化课统考总分大于577分
总分637分、文化课统考总分577分同时语文统考分大于105分
总分637分、文化课统考总分577分、语文统考分105分同时数学统考分大于或等于104分。
恩施州招生委员会 2017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