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众所周知,网络问政就是要让问题公布于众。可是,前些天的关于天然气涨价的网络问政居然莫名其妙地变成了不公开的信件,而网络问政平台是默认为公开信件的。现将信件公布于众,大家解读一下,这样的回复该如何评价!
关于 为何来凤天然气又涨价了? 的回复
尊敬的ifeng网友:
关于“为何来凤天然气又涨价了” 的回复
ifeng来信人:
感谢您对物价工作的关注与支持,现就您提出的几个问题回复如下:
一、关于价格调整是否频繁问题
居民生活用气价格2.98元/M3是从2014年1月5日起用气量执行的,已有2年多接近3年时间。制定此价格,当时来凤民生天然气的购气价格为1.86元/M3。至于调价频繁否,从法律法规规章角度讲,没有具体规定,从本次调价的几个原因讲,我们认为不存在频繁问题。
现行非居民生活用气价格4.48元/M
3。
二、本次调价的原因
此次居民生活用气第一档价格调整为3.19元/M
3(年用气量0~420 M
3),非居民生活用气价格下调为3.78元/M
3的主要原因有:
1、来凤民生天然公司的购气价格由1.86元/M
3上调为2.074元/M
3(其中:综合采购价格1.832元/M
3,管道运输价格0.242元/M
3),上涨0.214元/M
3。但3.19元/ M
3较2.98元/M
3上调0.21元/M
3。
2、国家环资价格改革政策,限时完成污水处理费调标、建立居民生活用气、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目的是保障80%居民生活不受较大影响前提下,增强人们节约意识,促进公平负担,最大发挥资源综合效用。阶梯气价,国家要求在2015年底前完成,恩施州因客观原因,经请示州人民政府、省物价局同意,才延期至今年7月底前完成。
3、州发改委、州住建委、州物价局联合请示州人民政府同意后,要求相关县市迅速开展规范天然气市场秩序、理顺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调整天然气价格、建立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
4、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发改价格[2015]351号、2688号文件精神。351号文件规定增量气门站价格降低0.44元/M
3,存量气门站价格提高0.04元/M
3。这一降一提增加的购气成本,国家明确要求不能调整居民生活用气这一块,遂非居民生活用气价格全州调至4.48元/M
3,但增加的成本没有得到彻底消化。2688号文件规定非居民生活用气门站价格下降0.70元/M
3。旧的矛盾没有解决,新的问题又出现。州发改委、州住建委、州物价局为了解决351号文件和历史遗留问题,贯彻落实2688号文件精神,经请示州人民政府、省物价局同意后,这次一并理顺落实。
5、城区配气费成本发生变化。上次定价,城区配气费不含税成本0.9662元/M
3;本次定价,城区配气费不含税成本0.6291元/M
3。较公司申报城区配气费成本2.088元/M
3核减1.4589元/M
3。
三、关于本次调价考虑恩施至来凤两河口燃气管道成本因素否
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规定的原则有: 合法性原则、相关性原则、合理性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恩施至来凤两河口燃气管道建设投资与本次调价毫无相关性,没有考虑、也不能考虑此种成本因素。本次成本监审时,与调价有关联的城区管网国家项目款投资的2200万元也剔除了,未计入成本。
页岩气投入使用后,较现在用的天然气价格,是高还是低,我们无法定论。届时都必须严格按照《湖北省管道燃气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实施成本监审,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定价程序依法定价。
来凤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