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县通报8起大数据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中违反群众纪律典型案例发布时间:2016-06-22 18:52:11 浏览次数:420 来源: 字体设置:【大 中 小】
6月22日,来凤县纪委通报8起大数据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中违反群众纪律的典型案例。
1.翔凤镇何家坡村党支部书记陈国祥,在为村民办理子女上户事宜时,索要钱物,提供虚假证明在给村民办理低保手续过程中,收受他人钱物;在村农田水利设施项目建设过程中,侵占协调补偿款。2016年3月24日,县纪委对陈国祥予以立案审查。
2.翔凤镇梅河村党支部书记李明松,在低保清理清查工作中,不认真履职尽责,未清理出死亡人员享受低保问题。2016年5月24日,翔凤镇纪委对李明松予以立案审查。
3.绿水镇上寨社区党支部书记田南昌,在低保评定中,优亲厚友,违规将其家属列为低保对象;不认真履职尽责,对村民低保评定审核把关不严。2016年5月20日,绿水镇纪委对田南昌予以立案审查。
4.漫水乡枫木村党支部书记丁中文,在低保评定中,优亲厚友,违规将其家属列为低保对象。2016年5月16日,漫水乡纪委对丁中文予以立案审查。
5.漫水乡新拱桥村党支部书记刘发平,在不符合低保政策的情况下,违规享受低保。2016年5月16日,漫水乡纪委对刘发平予以立案审查。
6.百福司镇洞塘坝村党支部书记邱呈军,在农村危房改造过程中,优亲厚友,违规将其家属列为危房改造对象。2016年3月15日,百福司镇纪委对邱呈军予以立案审查。
7.大河镇茶园坡村党支部书记姚中才,侵占村民的粮食直补款、养老金和低保金。2016年5月23日,县纪委对姚中才予以立案审查。
8. 三胡乡猴栗村党支部书记谭跃、副书记郭金南,在低保评定中,违规将不符合条件的财政供养人员家属评定为低保对象;在低保清理清查工作中,不认真履职尽责,不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取消不符合低保条件对象。2016年5月24日,三胡乡纪委对谭跃、郭金南予以立案审查。
上述8起典型案例,暴露出我县少数基层党员干部党性意识不强、工作作风不实、履职行为不廉,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目前,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正充分运用大数据加强执纪审查,严肃查处强农惠民领域中党员干部优亲厚友、以权谋私、截留挪用、虚报冒领、贪污侵占以及失职渎职等问题,始终保持惩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高压态势,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