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广东梅州男子卖自家地获利70万被判刑八个月

  • 天边的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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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复:5
  • 发表于:2016/4/13 21:1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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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羊网讯,自家的地,是不是可以随意处置?记者今天(4月13日)从梅州五华县法院获悉,该院审理的一宗?件对此作出了否定回答。该县的甘某因为卖了自家的地,站在了五华县法院的被告席上,并被法院以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判刑八个月。

2013年3月间,甘某违犯土地管理法,
在未办理合法转让审批手续的情况下,
就将自家一块400多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以82.8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宋某。案发时,甘某已收到宋某支付的70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甘某以营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转让土地使用罪。鉴于甘某能如实供述自已的罪行,依法予以从轻处罚,遂以非法转让土地使用罪判处甘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40000
元。

法官提醒,我国法律规定,土地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它形式非法转让土地,而土地使用权则可以依法转让。凡是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则对何种情形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作了具体规定。提醒广大群众,
国家对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有严格的规定,不要因一时糊涂而触犯刑律。(摘自网易新闻)
  • 天边的云
楼主回复
  • 发表于:2016/4/13 21:22:49
  • 来自:湖北
  1. 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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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土地还真不好说。
  • 任如水
铁杆会员铁杆会员
  • 发表于:2016/4/13 21:57:34
  • 来自:湖北
  1. 板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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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可玉碎,不为瓦全
  • 绿水青山
  • 发表于:2016/4/14 9:52:52
  • 来自:湖北
  1. 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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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土地
天边的云
2016-04-14 14:29:1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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