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我乘公汽外出办事,坐在车上无意中看到一个站着的小青年,把手准备伸向紧挨着他的一个中年男子的上衣口袋,我条件反射地对中年男子说:“注意你的钱包!"这名中年男子听到我的话后,赶紧护住了上衣口袋的钱包,避免了钱财的丟失。
事后想起这事,我不禁暗暗摇头:一大车的人,看见行窃的人不是少数,可只有我一个人出面提醒那个将要倒霉的乘客。这些“看客"们又在干什么呢?
为此,我想好好谈一谈“看客"现象。只要我们稍加留意,当今社会上类似上述的“看客"真是太多了!两个人斗殴,旁边围着许多“看客",可是没有人出面扯劝,任由彼此你一拳、我一掌地打得头破血流;路上出了车祸,旁边围着许多“看客",可是没有人出面救死扶伤,
任由受伤者躺在地上奄奄一息;街上发生***,旁边围着许多“看客",可是没有人出面追赶劫匪,任由坏人逃之夭天;河边有人落水,旁边围着许多“看客
",只听见“快救人啦!"的叫喊,可是没有人去救命……
分析“看客“们之所以如此:一是典型的“
个人主义"作祟,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明哲保身是上策;二是害怕心里作祟,认为遇到一些事情,特别是有人落水和斗殴、行窃等,如果出头露面,
很可能引火烧身,对自已招来伤害,甚至威胁到生命。正是“看客"们的思想带有很大的普遍性,所以社会上的“看客"
是越来越多。这真是社会的一大悲哀!
“看客"多了,给社会带来的危害很大:
一是它助长了社会上的不良风气泛滥成灾。之所以现在社会上偷盜、***
.杀人等事件到处发生,就是因为在这些事件发生时“看客"太多,而挺身而出的人太少,没有形成一个强大的正义群体,对犯罪分子以一种威慑,以至犯罪分子有恃无恐、频繁作案,达到了越来越猖狂的地步。
二是它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失。比如有人不慎落水,若旁边只有“看客",没有舍已救人者,那么落水者只有死路一条。再比如有一个劫匪正在***,若旁边只有“看客",
没有见义勇为者,那么被抢者的钱财就会化为乌有。
三是它会使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受到侵害,从而影响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立。
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乐善好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核心之一是团结协作,如果有人出了车祸,有人被打伤瘫在地上,旁边只有“看客",而无人引出援手救死扶伤,任由轻伤者疼痛叫娘,任由重伤者死去,那么人们就会从中感叹世态炎凉,同时也会受到不良影响。
久而久之,人们心灵中好的一面一一“
爱人之心",就会变成恶的一面一一“爱已之心"。结果舍己为人的人会越来越少,团结互助的人也会越来越少,而社会上人与人之间的矛盾会越来越多,
不和谐的事情也会频繁发生。
既然“看客"多了,对我们的社会有如此大的危害,那么我们就应该想法使“看客"少起来。首先是要在社会进行深入持久的中华民族传统道德教育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教育。对舍己为人和见义勇为的先进典型,要大力宣传和表彰,并对其实行经济重奖,让做好事的人获得很大的荣誉和利益。
同时,对遇到突发事件采取视而不见的“看客",要通过媒体进行暴光,并要根据事件造成的后果和其行为的性质,
作出一定的处理,让“看客"们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从而形成一种人人愿做好事、做好事光荣、当“看客"可耻的社会氛围。
其次是要在全社会加强法制教育,加大对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
一方面要通过普法、学法,提高人民群众遵纪守法和敢于同不法行为作斗争的自觉性,另一方面对违法犯罪行为要以铁的手腕,从严从重进行打击
,进而使犯罪分子产生一种“犯法必被抓"的惧怕心里,形成一种遇见不法行为人人喊打、人卜敢打的社会环境。(天天快报\作者:梁竞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