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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勋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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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可玉碎,不为瓦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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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走边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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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保人信息:卢新梅,身份证号:42282719****020,年龄64,身体现状:高血压;所属地区:湖北省来凤县;电话号码:13451020784。卢新梅系吴胜春家人。保险人李平贵(其电话13872737225,其详细资料附后)于2014年多次来卢新梅家,向其推销李平贵所谓的“中国人寿鑫如意年金保险(白金版)”及“国寿福禄双喜两全保险(分红型)”两种险种,推销保险的要再去的话,老子决定跪天安门了 2015-07-21 21:03:56 回复 |
??????????: 李平贵每次推销保险时都是只说这些险种给投保人或受益人所带来的好处,却避口不谈这些险种有不利于投保人或受益人的坏处,最后在其李平贵多次以高利益诱惑下,卢新梅买了这二个保险(每个保险每年交保费12000元,共交10年),推销保险的要再去的话,老子决定跪天安门了 2015-07-21 21:04:15 回复 |
??????????: 其受益人是****,当时李平贵和卢新梅签订保险时,他并没有及时告之受益人吴泽洋的详细情况(吴泽洋当时在广东等地打普工),李平贵作为保险人,在知道没有尽全告之义务的情况下(保险法中有此相关内容),不但诱惑签订其保险业务,而且还剥夺了公民的全部知情权,这不但违反其保险法,而且还违反了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等法律中的条款,这些都能说明其保险合同效力无效。李平贵当时并没有考虑六十多岁的人的经济来源,一年交险费12000元,平均每天要交34元(12000÷360=34),推销保险的要再去的话,老子决定跪天安门了 2015-07-21 21:05:04 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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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况政府公布的白皮书上也只说全国农村收入为近一万元(这也能作为保险人推销保险的参考),难道作为保险人的李平贵没有一点计算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么?从这经济收入方面计算,足以说明李平贵是在采取欺骗、诱惑等不法手段(社保和商业保险混为一体)来套取投保人的信任后来榨取保险费的,这严重有失保险人的职业道德方向。这也从侧面反映了保险行业阴暗面。推销保险的要再去的话,老子决定跪天安门了 2015-07-21 21:06:58 回复 |
??????????: 受益人向投保人阐明其中原因(主要依上述经济来源收入为主因,并有家庭人员身体状况差为次因)后,要求退保,遭到李平贵的百般拒绝,在多次打电话短信后,仍不见面协商退保有,致投保人家庭产生特大矛盾,此矛盾(的激化)就是李平贵在未全部告之保险风险后而推销的巨额保险带来的。本来保险是社会的一种有益保障机制,但在保险人不注意投保人实际情况下而乱推销保险的行为下,这种保障机制是种巨大的负面影响。推销保险的要再去的话,老子决定跪天安门了 2015-07-21 21:07:32 回复 |
??????????: 李平贵可能探嗅到:1)吴胜春已购买社会保险,现在每月有近1000元的政府社会保障;2)吴胜春家于2014因污染得到补偿款三四万元左右。在2014年之前,吴胜春家境情况属于一般偏下,李平贵并没有上门推销任何保险,而在2014年他突然神精病般得推销二个巨额保险,可能是李平贵推销保险的职业精神病患了。推销保险的要再去的话,老子决定跪天安门了 2015-07-21 21:08:06 回复 ??????????: 回复我是坠落凡间的雨:关于退保事宜必须有保险人、投保人、受益人等多方同时参加,否则无效。综上所述,特主张前面二项维权主张,同时希望各级领导,重视基层保险人职业培训和监管,特别像游医般的保险人。其中李平贵搞的欺骗保险证据如下(根据手机上面短信打的字)(1):【中国人寿】卢新梅女士您好,中国人寿已通过划帐方式收取您国寿福禄双喜两全保险(分红型)保费合计12000.00元。银行捐款记录可作为缴费凭证,详情垂询95519。推销保险的要再去的话,老子决定跪天安门了 2015-07-21 21:08:41 回复 ??????????: 回复我是坠落凡间的雨:(2):【中国人寿】卢新梅女士:感谢您购买中国人寿国寿鑫如意年金保险(白金版)等1个保险产品,本次投保应交纳合计12000.00元投保单号为(3):尊敬的卢新梅女士:您投保的国寿福禄双喜两全保险(分红型)已于2014年05月06日生效,合同号为2014421207442015004962,感谢您对公司的信任。请留意接听95519回访电话。【中国人寿】(4):尊敬的卢新梅女士:我公司已成功收取您的尾号3979投保申请的首期保费,合同生效日期为2014年05月06日零时。【中国人寿】推销保险的要再去的话,老子决定跪天安门了 2015-07-21 21:09:08 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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