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来凤县城市管理局起诉来凤百姓网侵犯其名誉权

  • Boring To Die
  • 发表于:2014/3/5 22: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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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8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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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78楼(阿方)的帖子

腊月和正月是时间不同而已,要是腊月和正月大街上没一个人去摆地摊,你认为来凤大过年的还会热闹吗?  岂不冷清的要命。就事论事,不然扯的太远了。
  • 蚂蚁依然在爬
  • 发表于:2014/3/6 0:2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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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8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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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我表示关注!婆说婆有理,公说公有理。。。这事就交给法院来判决   

 我和大家都相信法院会给出一个公正的判决
  • 有事来说说
  • 发表于:2014/3/6 8: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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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8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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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历了很多很多,个人和政府搞,一,扎实;二,找死。
  • 发表于:2014/3/6 8:3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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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8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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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网是百姓们的平台,还不让我们百姓们没事的时候聊聊天,扯扯暖谈就事论事一翻咯!假如都是一些官方的调调,那看起来真的是头痛。宣传好的一面的时候比哪个都吼的大声;而负面消息出来时顶替的都是临时工;没事还到处打打人,显得自己好牛逼,并且还觉得有理!你就不怕哪天帮你不做作的视频拍下来,发到网上叫你出名一番,好上上头条,全国评论,家喻户晓吗?
  • 寒蝉
  • 发表于:2014/3/6 10:0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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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8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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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八角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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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4/3/6 10: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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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8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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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凤这场损名官司将是史无前例的震撼,来凤百姓网也将会迎来空前的人气凝聚力.对于这次的来凤法院向社会公开审理,双方能否邀请来凤电视台搞一个现场直播或录播.

  • 精神鸦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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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4/3/6 11: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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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9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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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说,机关单位不存在名誉不名誉的问题,事实上,这是人民公众对此单位发出的不满的声音,百姓网是一个平民老百姓畅所欲言的平台,是让机关单位了解民情,让百姓知道每天来凤发生的事情的公众平台,作为网络公众平台,不可违逆老百姓的声音,也不可拂了机关单位的脸面,请问夹在中间两难的百姓网何去何从?

状告百姓网一事或许真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成为各大新闻网头条,让来凤在今年再次登上各个新闻网的头条。

别逗了,孩子。
  • 农家丑小丫
  • 发表于:2014/3/6 11:2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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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9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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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不能把原告的《诉状》发上来,才知道是什么方面侵犯啦他们的名誉权。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 农家丑小丫
  • 发表于:2014/3/6 11:2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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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9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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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感觉到现在家乡的单位、人民法律意识提高啦,不谈案件本身,这是一大进步,可喜可贺。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 guest64464
  • 发表于:2014/3/6 11:4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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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9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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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是3月11日开庭
  • guest64464
  • 发表于:2014/3/6 12: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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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9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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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真汉子
  • 发表于:2014/3/6 12:0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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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9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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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直执迷不悟,滑稽之谈,真是来凤政界的悲哀和耻辱。可叹!可笑!
  • 真汉子
  • 发表于:2014/3/6 12: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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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9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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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百姓群众人们的理解和支持,百姓网不哭,百姓网挺住!
  • 凤城山君
功勋会员功勋会员
  • 发表于:2014/3/6 12: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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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9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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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原文由 真汉子 发表于 2014-3-6 12:11:50 :
有百姓群众人们的理解和支持,百姓网不哭,百姓网挺住!
  • 秋桂飘香
  • 发表于:2014/3/6 12: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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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9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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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无p聊,难道你做得,别人就说不得吗。还弄上法庭,可叹!可笑!
生活因舞蹈而精彩,因舞蹈而健康,因健康而美丽,因美丽而幸福。
  • guest64464
  • 发表于:2014/3/6 12:4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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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0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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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楼上的发言,赞一个
  • 大苕
  • 发表于:2014/3/6 13: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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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0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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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来凤百姓网!
  • 恩施人才网
  • 发表于:2014/3/6 13:2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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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0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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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中企云电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支持百姓网
  • 看、雨落的黎明
  • 发表于:2014/3/6 13:5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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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0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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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酉水渔夫
  • 发表于:2014/3/6 14: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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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0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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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通则所保护的个人和法人的名誉权,应该是个人和法人在民事行为活动中所发生的侵犯名誉后果。所以,从这一个角度来说,法院根本就无法立案!
我是酉水渔夫,要吃生态绿色河鱼,请拨打我电话123456789!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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