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 胡俊杰 通讯员 田甜)儿子打工不幸身亡,50.5万元赔偿款由儿媳一人掌管。为维护自己老两口和孙子的合法权益,咸丰县忠堡镇老张和老余夫妻俩将儿媳李某告上了法庭。
老张儿子在云南某工地施工过程中受伤死亡,获得赔偿款共计50.5万元,该款由施工方打至老张儿媳李某银行卡上。操办丧事等开支花掉近4万元后,李某拒不将余款分割。老张夫妻俩见自己和孙子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无奈之下将儿媳告上了法庭。近日,经咸丰县人民法院审理,老张夫妻俩依法应分割赔偿款18万余元。老张夫妻俩当庭表示只要8万元,剩余10万余元自愿赠予年仅6岁的孙子。法院依法确认了原、被告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被告李某一次性支付二原告人民币8万元;因小孩由被告李某抚养,小孩应得款项25万余元(含其爷爷奶奶赠予的10万余元)由被告代为保管。日前,老张夫妻俩主张的8万元赔偿款已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