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恩施法院替劳教诈骗犯诈骗钱财裁判国家行为无效,你开不得你妈屄脸!

  • 张恩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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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4/1/29 2:49:20
  • 来自: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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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法院替劳教诈骗犯诈骗钱财裁判国家行为无效,你开不得你妈屄脸!



  恩施州联合法律服务所付泽润与陈雪松法官的私人关系是法律吗?来看看程序违法的实体:
  2001年2,被举报人的朋友就已侵占着举报人的企业经营做婚房,是仗着他有一堆恩施法院的法官朋友, 等着陈雪松门将渎职判决送上门,以证明其侵占的合法性。付泽润靠行贿先有了法官朋友关系,然后有了雇凶栽赃、而被举报人比大小“儿子跟妈打官司,儿子再有道理,我们要判妈赢”的本事,被举报人判决“原、被告系母子关系”人为地扭曲事实,“一物一权原则”变成一物两卖变出两个“资格”,将没有资格的变得有“资格”,将有资格的变成没资格。然后二审有了王卫光对一审用“资格”作案既遂不审理,民事法庭竟然裁判国家行为无效:“我们注意到,农资公司转让房屋将买受人限定为内部职工,但这种限定不具有法律上的效力,因为,本案争议的标的物--房屋不是限制流通物”;“至于产权登记,它是对民事主体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事实的行政确认,但是,行政确认并不是所有权的产生方式,并不创造权利。”这是指程序违法、伪证、渎职是为“掮客”牟利有法律效力。行政行为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成了狒狒乐园的共识。足见枉法成性。被举报人公然挑衅《宪法》和法律。被举报人食谎而肥,法袍太小,关不住这头权力野兽,用滑稽可笑的痴言妄语喧哗着打家劫舍,是一个罪犯最漫长的潜伏,人民法院成了人害人的野蛮人部落,一个个醉生梦死,国不知其民,民不知有其国,人们的家是“没有法律的世界”,一个人造的洞穴。

  被举报人和恩施州联合法律服务所付泽润实质上是在教唆他人起诉《中共恩施市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无效,进而起诉的是《中共恩施州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无效,进而起诉的是《中共湖北省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无效,再进而起诉的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无效。在司法“掮客”和“恩施法院陈雪松门”眼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不存在、中国政府不存在、劳动者的法律不存在。只有被举报人渎职,只有法官的朋友“掮客”牟利,把“小案子”做成了大买卖。这是谁给的胆?

                                                                               张恩山摘自《举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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