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来凤县检察院办结了4件司法救助案件,并为4名被害人家属发放司法救助金共计5万元。
“这次的司法救助虽然不能从本质上解决你们的困难,但能暂时缓解一下你们的困境,所以希望你们能怀着感恩的心接受这笔司法救助金。”该院检委会专职委员苏学在为被害人家属发放司法救助金时如是说。‘
“司法救助只是辅助性的救济措施,是党和政府对遭受犯罪侵害或者民事侵权人的关怀,想要生活过得更好,最终还是得靠自己用双手去辛勤劳动。”该院第三检察部主任郭炯补充道。
据悉,4起案件的当事人均为刑事案件的未成年被害人,其中两人的家庭为建档立卡贫困户。该院负责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的第三检察部控告申诉部门,在接到第一检察部移送的救助线索后迅速联系被害人家属了解情况,为其详细介绍了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并主动收集相关材料,积极对其开展司法救助。
关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该院在办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时,不仅注重法律效果,同时注重社会效果;不仅让犯罪分子得到严惩,同时也让被侵害的未成年人及其家属感受到检察机关的司法温度和人文关怀。
来源: 来凤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