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违停电警设备
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的通告
为进一步增强交通管理执法的透明度,切实规范来凤县城区交通秩序,规范路面停车,提升车辆通行效率,为广大市民营造良好的出行环境,来凤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县城区将启用79个点位违法停车自动抓拍系统,10套电警卡口及3套逆行抓拍系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办法》《公安部第105号令》有关规定,经前期设备调试,来凤县公安局决定启用电警抓拍:闯红灯、压白线、逆行、黄牌占道、违法停车、不按导向箭头通行、违章变道、压黄线、有车占道、不按车道行驶、违章左转、违章右转、违章掉头、压停止线、左转不礼让直行、大弯小转、车辆排队加塞、右转不礼让横向直行、禁货 ,机动车不礼让行人、机动车逆向行驶,驾驶机动车接打电话、吸烟,驾乘机动车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现通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2020年1月16日 零时
二、机动车违停抓拍路段
1.凤翔大道全路段20个违停球
凤翔大道工行营业部前;
凤翔大道四斗种桥南;
凤翔大道中国银行门口;
凤翔大道中百前;
凤翔大道去看守所路口;
凤翔大道海玉名城;
凤翔大道人民银行旁路口;
凤翔大道建行宿舍门前;
凤翔大道名人超市前 ;
凤翔大道2号自来水公司门前;
凤翔大道加油站旁;
凤翔大道客运进站口凤翔大道祥合大院前;
凤翔大道育红桥社区;
凤翔大道与民兴路口 ;
凤翔大道航空幼儿园前 ;
凤翔大道盛世广场靠公路段;
凤翔大道新实验小学围墙外人行道(1);
凤翔大道新实验小学围墙外人行道(2);
凤翔大道盐街路口;
2.凤仪大道全路段6个违停球
凤仪大道凉亭桥出入口;
凤仪大道凤仪家园对面 ;
凤仪大道祥和大院后院汽修厂前 ;
凤仪大道药材仓库对面;
凤仪大道药材仓库前;
凤仪大道实验中学小广场;
3.凤南路全路段4个违停球
凤南路凤南桥头;
凤南路与舟上路交叉路口;
凤南路与书院路交叉路口;
凤南路星都汇处;
4.武汉大道全路段5个
武汉大道体育中心对面 ;
武汉大道华龙城路口对面;
武汉大道世纪金源附楼门前;
武汉大道凤鸣山后门 ;
武汉大道公安局对面;
5.接龙桥路全路段11个
接龙桥路鸡鸭行 ;
接龙桥路与老虎洞入口 ;
接龙桥路与常德街交叉口 ;
接龙桥路金盆山路口 ;
接龙桥路金盆山公寓对面 ;
接龙桥路西环路单身公寓 ;
接龙桥路阳光辅导学校;
接龙桥路观城坡转盘西边路口;
接龙桥路麂子峡入口 ;
接龙桥路木叶沟小区入口;
接龙桥西环路客运站旁;
6.武汉大道全路段5个
武汉大道体育中心对面 ;
武汉大道华龙城路口对面 ;
武汉大道世纪金源附楼门前 ;
武汉大道凤鸣山后门 ;
武汉大道公安局对面;
7.解放路全路段10个
解放路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对面 ;
解放路工商银行门前;
解放路精神堡社区门前;
解放路翔凤镇政府门前 ;
解放路翔凤镇工商所斜对面;
解放路仁信医院旁 ;
解放路烟厂宿舍入口;
解放路邮政局旁;
解放路原生资公司;
解放路老检察院门前;
8. 凤北路全路段2个
凤北路与凤翔大道交叉路口 ;
凤北路县联社;
9.观城坡路全路段6个
观城坡路金凤建材公司前 ;
观城坡路与凉亭桥路路口 ;
观城坡路与机场路交叉路口 ;
观城坡路戒毒中心;
观城坡路乌托邦板材前;
观城坡路栖凤公寓;
10. 庆凤山路全路段3个
庆凤山路公园公共厕所旁出口 ;
庆凤山路原规划局旁 ;
庆凤山路半边城入口;
11. 凤中路全路段5个
凤中路武陵山骨科医院对面;
凤中路水果行;
凤中路与板桥二巷路口;
凤中路老法院宿舍;
凤中路名人名居;
12. 东和平路全路段2个
东和平路烟业公司;
东和平路商业街路口旁;
13. 酉水大道全路段 2个
酉水大道夏威夷后门马路对面新建杆;
酉水大道凤来饮食餐厅前;
14.蓝河路全路段2个
蓝河路黄金水岸C栋前 ;
蓝河路公安局背面花坛处;
三、注意事项
1.需要进行装/卸货物等作业的大货车等车辆每日23:00至翌日6:00点之间可以进入以上路段作业(不视为违停)。其他时间段进行装/卸载货物等作业的,将被抓拍记录作为处罚凭证。
2.以上路段每日6:00至22:59临时停靠最长不得超过60秒(一分钟),超时将被抓拍记录作为处罚凭证。
四、抓拍路段及卡口
卡口抓拍范围: 黄牌占道、压白线、逆行、有车占道、违章变道、压黄线、不按车道行驶、不系安全带、驾驶员抽烟、驾驶员打电话、车辆排队加塞
电警抓拍范围: 闯红灯、压白线、逆行、黄牌占道、违法停车、不按导向箭头通行、违章变道、压黄线、有车占道、不按车道行驶、违章左转、违章右转、违章掉头、压停止线、左转不礼让直行、大弯小转、车辆排队加塞、右转不礼让横向直行、不礼让直行行人、禁货
1.工业园一路与来智线路口;
2.工业园一路与武汉大道路口;
3.凤翔大道与武汉大道路口;
4.凤南路与凤翔大道路口;
5.凤南路与解放大道路口;
6.凤中路与凤翔大道路口;
7.东和平路与凤翔大道路口;
8.接龙桥路与凤翔大道路口;
9.凤翔大道与凤仪大道路口;
10.观城坡路与凤仪大道路口;
11.舟上路与油码头交叉路口;
12.凤翔大道与凤北路交叉路口;
13.时代大厦严家巷路口;
五、处罚依据
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警部门将使用电警抓拍取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办法》依法予以处罚。
温馨提示:来凤城区舟上路与油码头交叉路口,凤翔大道与凤北路交叉路口书院路,时代大厦严家巷路口,实行单向通行。对违反单向通行的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请广大驾驶人文明驾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来凤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