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本次整治要求“遗体土葬单人墓穴面积不得超过4个平方、合葬墓穴面积不得超过6个平方”有明确政策规定吗?
答:省民政厅等10部门《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实施意见》(鄂民政发〔2016〕16号)有明确规定:安葬单人遗体占地不得超过4平方米,双人墓不得超过6平方米。
问题二:关于墓碑大小、质量等问题,是否有相关标准?
答:目前,有一个行业标准JC T 972-2005,对天然花岗石墓碑石的石质质量、加工质量等有明确要求。省民政厅等10部门《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倡导尽量减少地面硬化面积,鼓励墓碑小型化或不立碑;倡导遗体深埋、不留坟头或以树代碑。
《湖北省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基本规范》明确规定:在农村公益性公墓区内建造立式墓碑的,墓碑高不得超过80公分、宽不得超过60公分。《州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恩施州政发〔2018〕27号)要求:加强殡葬规范管理,墓碑高度不得超过0.8米。
问题三:请问,对于已在景区内存在多年的墓葬,如何开展整治工作?
答:有些景区是近几年才开始进行旅游开发,所以有坟墓在前,建景区在后。对于这种情形,我们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景区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召集景区开发商与当地村民共同协商,拿出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逐步妥善解决问题。
目前,各大景区根据实际,采取植树遮挡、货币补偿迁移等方式,治理了一部分散落在景区的墓地,优化了景区环境。
问题四:请问,整治活动实施后,政府今后如何加强殡葬涉林管理?
答:本次整治行动,州林业局将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能为”的理念,依法加强包括林地在内的森林资源管理,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配合民政等部门开展全面摸排,纠正和查处违法占林地建设殡葬设施、违法使用林地建坟等行为。
同时,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将节地生态殡葬的内容,纳入林业法制宣传范畴,将保护森林资源、推行节地生态殡葬的理念向农村延伸,向广大群众宣传。
问题五:请问,如何做到全面禁止生产和销售不易降解的祭祀用品?
答:一是督促市场主体树立生态环保意识。通过宣传教育,督促丧葬用品生产经营者带头践行文明祭祀、绿色祭祀要求,做到规范、安全生产和经营,自觉不生产和销售不易降解祭祀用品。二是开展专项整治。坚决打击制作、销售利用人民币图案作为祭祀用品的违法行为;三是强化宣传。大力倡导采用鲜花祭祀、植树祭祀等生态祭祀方式,不允许不易降解的祭祀用品上市,积极倡导节俭祭祀、生态殡葬。
问题六:请问,在土葬区可以占用耕地安葬吗?
答: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湖北省殡葬管理办法》规定:禁止在耕地、林地等地区建造坟墓。因此,在本次整治活动中,对占用耕地修建豪华大墓、活人墓(生记碑)、修建家族或宗族陵园的,我们将要求有关户主限期自行拆除超面积硬化部分(围墙、护栏、超大拜台等)并植绿恢复。对规定时间内拒不拆除的,将依法依规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