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县人民法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下列被执行人因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而被予以曝光,并同时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被执行人,其出行、住宿、贷款、子女入学等方面将受到限制。
被执行人: 张志超
身份号码: 422827198512******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未履行款金额: 25000元
执行依据文书编号:(2018)鄂2827民初2136号
执行案号:(2019)鄂2827执196号
被执行人:杨仕刚
身份号码: 422827196806******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未履行款金额:53575元
执行依据文书编号:(2008)来民初字第470号
执行案号:(2019)鄂2827执恢86号
被执行人:鲁超
身份号码: 422827197811******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未履行款金额:1600元
执行依据文书编号:(2017)鄂2827民初828号
执行案号:(2019)鄂2827执恢68号
被执行人:向凤云
身份号码:422827196907******
案由:罚金
未履行款金额:2000元
执行依据文书编号:(2018)鄂2827刑初38号
执行案号:(2019)鄂2827执313号
被执行人: 施红志
身份号码:422827197912******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未履行款金额:30550元
执行依据文书编号:(2018)鄂2827民初2222号
执行案号:(2019)鄂2827执362号
被执行人: 唐辉成
身份号码:422827195510******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未履行款金额:41335元
执行依据文书编号:(2018)鄂2827民初228号
执行案号:(2019)鄂2827执169号
以上未履行款金额
(未含利息和罚息)
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为准
发布:来凤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