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湖北省来凤县天然气债务偿还方案疑问得到的回复!
对我提出的,以前最积极的维权份子,留真照相馆债权人为什么能对如此对她不利的偿还方案,不再踊跃发声维权,他们是如何做通她的思想工作的,天然气管理人没能给出一个让我信服的回复!
来凤天然气公司政府站台发证成立的融资公司,现在进行重整,借有私人几个亿,向银行贷款了几个亿,现在要求私人借款的债权人十万元以下的以息抵债,剩余的本金全部偿还。十万元以上的,以息抵债,没领到十万息的,也连息付十万本金,超过部分,无息分批偿还,也可拿天然气的资产抵债。
建行、工商银行的还款计划模糊其词。
我专门去天然气管理律师那咨询了一下。
他说,建行和工行先停息暂不还款,等我们个体集资人的事办完后,再把天然气向银行担保的资产以资抵债给工行和建行,不够的再分批次慢慢还给银行,所有还款按以前的贷款合同执行,包括利息。
我问,凭什么银行的利息就不扣,我们个体集资人就要以息抵债?
他说因为银行受法律保护,我们个体集资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这个回复,我将咨询其他律师,是否正确。
但他们在公布的清偿方案中,对此却隐瞒了,侵犯了我们的完整全面知情权,我认为存在欺诈诱导误导债权人的行为。
据说还有部分债权人,因借款时间早,利息也比我们高,已经息大于本了,这些人多出的利息,是否应该清查,也没有告知
对债权人代表的选举,我认为债权人代表应首先承诺保证与向来生及其直系亲属无任何关系、互不相识。否则,愿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样的代表,我才能认可不是向来生的托。以前发生过向来生亲戚当债权人代表的事,后来,在各个会议上全程站在天然气公司的立场上说话。
这些问题不解释清楚,我认为这个清偿方案就不公平公正,是律师欺负百姓不懂法,让债权人在只得到片面不完整的资料的情况下,做出的违背自己真实意愿的投票!
当然,可能还有其他我不知道的,应透明公开的信息,没有公开告知的情形。有知情的,欢迎联系我,告知我,来维护大家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