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日报讯 (记者向相辉 通讯员魏艳菊)3月8日,记者从来凤县工商联获悉,日前,《来凤县支持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办法》出台,在品牌建设工作中,民营企业取得突出成绩的可获得5万元至30万元不等奖励。
《办法》规定,对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清江质量奖的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新获得国际品牌认证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新获得省级名牌产品、清江质量奖提名奖、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认证、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新获得有机食品认证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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