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下列被执行人因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而被予以曝光,并同时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被执行人,其出行、住宿、贷款、子女入学等方面将受到限制。
被执行人:沈义
身份号码: 422827199306******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未履行款金额:10000元
执行依据文书编号:(2018)鄂2827民初1136号
执行案号:(2018)鄂2827执841号
被执行人:谭波
身份号码:422827199212******
案由: 附带民事赔偿
未履行款金额: 83734元
执行依据文书编号:(2018)鄂2827刑初129号
执行案号:(2018)鄂2827执968号
被执行人: 姚仕文
身份号码: 422827199507******
以上未履行款金额
(未含利息和罚息)
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为准
发布:来凤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