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争议处理规定
- 发布人:lfzgj
- 所属:
来凤百姓网
- 2010/1/19 15:52:56
关于印发《人事争议处理规定》的通知
国人部发〔2007〕10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厅(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干部(人事)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人事局,各军区、各军兵种、各总部、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武警部队政治部:
现将《人事争议处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执行中有关情况和问题及时告诉我们。
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 事 部
总 政 治 部
二○○七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