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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登记程序

信息来源于:来凤百姓网 发布时间:2010/1/19
申报材料

  1、已婚育龄妇女在结婚登记后,纳入计划生育规范化管理,领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参加正常的健康检查。  2、在怀孕三个月至生育前,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到女方户籍所在地 的村、居委会、单位办理有关手续。  3、在办理一孩登记手续时,已婚育龄妇女应提供以下资料: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夫妇近期2寸双人合影照2张及计生服务站出具的健康检查证明。  4、男女双方若有单位的,由单位出具婚育状况证明;没有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 的村、社区居委会出具婚育状况证明。  5、女方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居委会、单位将有关证明和《计划生育服务手册》交由女方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登记,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登记手续。

办理程序   1。夫妻双方向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提供户口本或身份证、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等;  2。夫妻双方填写《生育服务证登记表》;  3。村(居)民委员会将《生育服务证登记表》交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生机构登记审查;  4。村(居)民委员会将已办理登记手续的《生育服务证》发放给夫妻双方;  5。育龄对象凭《生育服务证》享受生殖保健服务和免费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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