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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和教学所需毒性药品购用审批

信息来源于:来凤百姓网 发布时间:2009/12/23
受理机构 来凤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设立依据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3号)

申报要求 申报范围:毒性药品。

申报条件:科研、教学

申报材料 1、申请书 2、本单位证明

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审查、批准

法定办理期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无

是否年审或年检 否

联系电话 查询:0718-6277439 投诉:0718-6286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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