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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规划核实

信息来源于:来凤百姓网 发布时间:2009/12/16
受理机构 来凤县城乡规划局

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

申报要求 申报范围:行政(企)事业单位、公民个人、其他组织。

申报条件:1、建设工程按规划许可的内容全部竣工[包括建(构)筑物、绿地、管线、道路、停车场工程以及隐蔽工程和附属工程等]; 2、按规划要求需要拆迁的各类建(构)筑物以及因建设需要搭建的临时设施全部拆除,施工场地清理完毕

申报材料 1、申请书;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代理证) 3、经规划部门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或总平面 图)、建筑设计方案、建设时序方案。

办理程序 受理、中心协调、现场核实、告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法定办理期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合格工程10个工作日; 2、不合格工程在按规划许可内容整改到位后或行政处罚程序终结后10个工作日; 3、特殊情况经规划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期10个工作日,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期理由。

收费标准 无

收费依据 无

是否年审或年检 否

联系电话 查询: 0718-6273473 投诉:0718-6286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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