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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内审批

信息来源于:来凤百姓网 发布时间:2009/12/7
受理机构
来凤县人事局

设立依据
湖北省人民政府第165号令《湖北省人才市场管理规定》、《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86项

申报要求
申报范围:企业、事业单位。
申报条件:
1、能够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
2、有健全的规章制度;
3、有5人以上的专职工作人员;
4、有与业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和开展人才中介服务必备的经费、设施等;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含规范的名称、组织机构设置情况);
2、申办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3、工作人员基本情况;
4、办公地点和办公场所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
5、资金来源证明。 (以上材料均各一份)

办理程序
申请 受理 审核 批复 办结

法定办理期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是否年审或年检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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