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执行公告发布后第三天被执行人现身还款

  • 可以哭但决不认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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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0/4/7 10:3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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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凤新闻网讯(通讯员司欣梅)“法官您好,我现在还钱,可以把执行公告撤了吗?”4月2日,来凤法院的执行法官接到了被执行人雷某某的电话。在来凤法院发布执行公告后的第三天,被执行人主动现身履行了执行款。

黄某某诉雷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雷某某需偿还7000元。但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雷某某下落不明,始终不主动到法院报告财产,而其名下也未见财产可供执行,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为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尽快执结案件,来凤法院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执行公告,公布了被执行人的姓名、照片、户籍所在地及未履行标的等内容。该公告一经发出,在朋友圈被大量转发浏览,很快,雷某某便获悉了这一消息,迫于亲朋好友的舆论压力,他主动打电话给执行法官,表示愿意履行义务,最后通过银行转账,履行了还款义务。

编辑:陈静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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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0/4/8 0:0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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