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掉落一颗螺丝钉,利川一住户竟赔了5000元!!

  • 沛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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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复:1
  • 发表于:2019/8/22 9:46:07
  • 来自: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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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9日

利川市法院调解一起
“高空坠物”致损引起的案件



案情回顾

2019年4月17日下午六时许,原告将车停在某小区指定停车位上,当晚九时许,原告发现车辆天窗被一颗膨胀螺丝钉砸中并出现破裂现象,在物业协助查证下,确定为被告家装修所致。事后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原告遂起诉法院要求维护其合法权益。


庭审现场


开庭过程中,双方对高空坠物的证明责任存在很大分歧,法官详细对高空坠物致损的法律规定进行详细解释,并对双方的证明责任进行了分析,在法官耐心调解下,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庭赔偿原告车辆损失费5000元。


小编在此善意提醒

我们的一举一动

都能体现出个人的道德及素质修养

每个人都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高空抛物的行为令人气愤

错误的行为将受到严惩

高空抛物伤人,将被依法追责!


贵州省“讲文明 树新风”公益广告大赛参赛作品

高空抛物,害人害己》

你知道吗?

其实高空抛物、坠物还是一种

可造成伤亡、可判刑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因其他责任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他责任人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依据规定。除此外还或可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最高可判处死刑。


所以,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

应该这样做


?


一、绝对不要高空抛物。养成良好的生活和行为习惯,从自身做起,更要制止他人不文明不道德的行为。要遵守社会公德,提高个人素质,不因一时之便将垃圾等抛之窗外,严禁高空抛物。


二、做好居家安全隐患排查。不要在窗台外设置晾衣架,以免衣服鞋被落下伤害行人。及时清理阳台、窗台上容易被风吹落的物品,如花盆、晾衣架等,避免意外高空坠物的发生;定期检查门窗边沿螺丝和窗框是否老化、松动;检查外窗玻璃是否变形破裂;检查阳台、外墙搁置物、悬挂物是否牢固。


三、以身作则并教育好家中的老人和小孩。让家人重视安全、预防隐患,拒绝高空抛物。露天阳台加长加高防护栏,封闭阳台窗户设置防护网,仔细照看孩童,防止失足跌落。


四、外出注意个人安全。风雨天外出时,不要紧贴老化的大楼以及在广告牌下行走或者逗留。


五、施工场所注意安全。遇到施工、装修等可能产生坠物风险的场所,应注意观察或者绕行。


六、发现隐患主动反应。看到高空中有摇摇欲坠的物体时,要及时向消防、物业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机构反应,立即处理,避免安全隐患。

珍重生命安全

严禁高空抛物

行文明之举

建文明家园


  • 祜初
  • 发表于:2019/8/22 11:26:22
  • 来自:美国
  1. 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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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坠物真的很危险  一定不要高空抛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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