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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铖珍:男,中共党员,一九六九年一月生,毕业于武汉大学,一九九二年从事专职法律服务工作至2009年,现在湖北雄震律师事务所执业。已有十八年的从业经历,具有坚实的法律理论功底,具备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写作,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和沟通能力,具有较强的逻辑分析和判断能力;为人正气和蔼,乐于与人交往,有良好的团队精神。曾担任来凤县第十四届人大代表,现任来凤县翔凤法律服务所主任,2009年1月,被湖北省司法厅评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
业务范围 :(不限于以下案件类型)
一、合同:(1)起草、审查、修订合同,(2)见证合同,代办合同公证,(3)参与合同纠纷协解,(4)代理诉讼。
二、刑事业务: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办理取保候审,担任辩护人,担任受害人代理人。
三、人身损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医疗事故赔偿、工伤事故损害赔偿、名誉权纠纷、特殊侵权纠纷。
四、公司法律事务:公司注册代理,拟订章程、审查合同、参与谈判、处理股东权益纠纷、股权转让纠纷公司重组等事务及相关诉讼;
五、婚姻家庭:婚姻、继承、收养、变更抚养权等
六、劳动争议: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专项领域:合同、房地产、工程建筑
资格证号:C 20094228270290
服务电话:13986856667
业务Q Q :  402238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