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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职工个人公积金缴存指南

信息来源于:来凤百姓网 发布时间:2010/1/19
法律依据 湖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实施办法、《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

申请条件 缴存单位开户、变更和注销

申报材料   

各缴交单位每月代职工缴交住房公积金时,持“住房公积金汇缴书”、“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和支票到湖北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办理缴交手续。各单位出具的支票“收款人”一栏,直接填写“湖北省城镇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资金管理中心”。湖北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无误后,录入数据,打印缴交凭证。各单位凭湖北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盖章后的缴交凭证作为入帐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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