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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互联网实施远程学历教育网校审批

信息来源于:来凤百姓网 发布时间:2009/12/31
受理机构 来凤县教育局

设立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字421号)

申报要求 申报范围:企业、事业单位、公民个人。

申报条件:1、社会组织应具有法人资格,申办利用互联网实施远程学历教育网校的个人应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应当符合当地教育发展的需求,具备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4、有关教育场所及设施设备的资料;5、房屋安全许可证和消防许可证。

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和登记表;2、办学组织机构和章程;3、申办者的有关证件和资料、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4、有关教育场所及设施设备的资料;5、办学经费来源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各一份);6、上级有关文件。

办理程序 受理现场踏堪评估领导研究回复

法定办理期限 9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十五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无

是否年审或年检 否

联系电话 查询:0718-6277439 投诉:0718-6286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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