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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

信息来源于:来凤百姓网 发布时间:2009/12/25
受理机构 来凤县公安局

设立依据 《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
申报要求 1、《危险化学物品购买凭证》或者《危险化学物品准购证》。

运载进口或者出口危险化学物品的,应当提交危险化学品进口或者出口登记证;2、承运单位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经营(运输)许可证(复印件)、机动车行驶证、运输车辆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证。
车辆已设置安装危险化学物品道路运输专用标识和安全标志牌。

申报材料 1、《危险化学物品购买凭证》或者《危险化学物品准购证》,运载进口或者出口危险化学物品的,应当提交危险化学品进口或者出口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承运单位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经营(运输)许可证(复印件一份)、机动车行驶证、运输车辆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证。车辆必须设置安装危险化学物品道路运输专用标识和安全标志牌。3、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押运人、押运人员的身份证件以及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上岗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4、运输路线图和运行时间表,每辆车拟运输的载质量。(原件一份)

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查验?审核?办证

法定办理期限 1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无

是否年审或年检 否

联系电话 查询:0718-6273466 投诉:0718-6286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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