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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雪沉冤慰英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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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雪沉冤慰英灵
——关于为杨维藩正名的几点浅见
来凤县史志办   李明
  杨维藩是施鹤地区(今恩施州除巴东以外7县)第一个地区性中共党组织——施鹤地区临时特别委员会(简称“施鹤临时特委”)的书记,1929年1月竟然被无辜错杀!杨维藩蒙冤已经78年了,但是至今未得到正名,实在令人扼腕!现在省州县各级都在编撰和修订地方党史正本,笔者认为,实事求是地评价杨维藩、彻底地为杨维藩正名、追认杨维藩为革命烈士正当其时,因此,笔者吁请有关部门、有关领导和党史专家,快雪沉冤慰英灵!
  一、不屈不挠——何必“携枪潜逃”?
  杨维藩被无辜错杀78年了,为什么得不到公正的评价和应有的褒扬?其根本原因在于:《湘鄂西前敌委员会给中央的报告》给杨维藩强加了“携枪潜逃”等种种莫须有的罪名。杨维藩是否“携枪潜逃”?笔者认为,在此,有必要先回顾一下杨维藩短暂而轰轰烈烈的生平、光辉但蒙受沉冤的革命斗争历程,并据此实事求是地分析杨维藩是否有“携枪潜逃”的动机。
  杨维藩,苗族,又名杨洪寰,字梦屏,1906年出生于湖北来凤县城一个小商人之家。1924年春考入武汉湖北省立第三中学。在武汉湖北省立第三中学中共党、团组织的培育下,他秘密阅读《共产党宣言》、《向导》、《新青年》等革命书刊,接受了马列主义思想的熏陶,积极参加进步活动,关心国家时事政治,立志献身革命,于1926年初加入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1926年10月,北伐军攻克武昌后,杨维藩被调进由共产党员董必武、陈潭秋、恽代英等人主办的国民党湖北省党务干部学校学习,并在此加入中国共产党。其间,经中共党组织同意,他又以个人身份加入中国国民党,从此他以满腔热忱,投入工农革命运动。
  1927年1月,杨维藩在省党务干部学校学习期间,积极培养和发展金裕汉、何世雄等加入中共党团组织。同时还作为国民党湖北省党部特派员,到武汉市第二区第十一分部,秘密发展中共党员,建立党的基层组织。
  1927年2月初,杨维藩从武汉受命回到来凤,与共产党员张昌岐、刘岳生等人从事农民运动,曾担任国民党来凤县党部组织部长。
  大革命失败后,来凤农民运动的领导人共产党员张昌岐、吴郅堂等人被杀害,杨维藩虎口脱险,辗转奔赴武汉,向中共湖北省委汇报了来凤革命斗争情况。尔后,去宜昌参加了中共鄂西特委召开的党团联席会议,听取了党的“八七”会议精神的传达。会后,杨维藩等回到施鹤组建党组织,领导农民革命运动。
  回到恩施后,杨维藩在郑濂家中召开了施鹤党团联席会议,传达了鄂西特委召开的党团联席会议精神。1927年12月底,根据中共湖北省委指示,杨维藩等在咸丰成立了中共施鹤临时特委,杨维藩为书记。1928年3月,在咸丰组织了龙潭司农民武装暴动。暴动失败后,杨维藩等在鹤峰召开了施鹤临时特委扩大会议,总结了失败教训,决定争取神兵,扩大革命武装力量。
杨维藩到咸丰争取黑洞神兵首领王锡九,得到王锡九的信任,被委以“黑洞精灵宫神兵第一军第一路司令”、“督办利川清剿宣抚使”。在这期间,杨维藩与在湘鄂边开辟革命根据地的贺龙取得了联系。
  1928年12月初,贺龙根据杨维藩的建议,带领红四军仅存的91人、72支枪抵达利川老屋基,并在此召开了中共湘鄂西前委会议,增补杨维藩为前敌委员,同时将“中共施鹤临时特委”改为“中共施鹤部委”,杨维藩仍为书记。
  1928年12月中旬,杨维藩率所部神兵参加了红四军,编为红四军第三特科大队,杨维藩任大队长。此后,杨维藩率队随贺龙参加过智取汪家营、攻打建始、夺取鹤峰县城等战斗。
夺取鹤峰县城后,根据前委决定,红四军主力于1929年1月14日,从鹤峰县城出发,经过走马坪、堰垭向湖南桑植、澧县一带游击。
  杨维藩奉命带领红四军第三特科大队,在离鹤峰县城30多里的太平镇长坪坚持斗争,阻击西线敌人进攻,以保卫新生的鹤峰县苏维埃政权。根据当时敌我力量悬殊和红四军主力已安全撤离鹤峰县城的情况,为了保存革命实力,杨维藩率90余人、30余支枪向宣恩、来凤方向转移游击。当杨维藩率队行至宣恩雪落寨宿营时,黄子全带人于16日凌晨,乘杨维藩熟睡之机,将其杀害,杨维藩时年仅23岁。
  从杨维藩的革命斗争历程来看,杨维藩一直是不屈不挠、英勇顽强、忠贞不渝的,他至死都没有一丝所谓“潜逃”的动机。
  试想,如果杨维藩要“潜逃”,在反动势力攻破来凤县城后,他又何必奔波劳碌,到武汉给上级党组织汇报来凤大革命情况、领受新的革命任务?倒不如当即叛变投敌,出卖同志,以求谋一官半职?
  试想,如果杨维藩要“潜逃”,在白色恐怖笼罩全国的形势下,他又何必冒着杀头的危险,出任中共施鹤临时特委书记、发动龙潭司农民武装暴动?倒不如像宋江一样,利用自己的职权和威望,带着龙潭司农民武装接受反动当局的“招安”,以求“封妻荫子”?
试想,如果杨维藩要“潜逃”,在红四军已安全撤离鹤峰县城、国民党反动派正纠集人马“围剿”鹤峰的情形下,他又何必为了保存革命实力而率队主动转移?倒不如杀进鹤峰县城,捕杀同志,破坏组织,捞取叛变投敌的资本?
  二、漏洞百出——怎能自圆其说?
  杨维藩沉冤之所以难雪,就是因为《湘鄂西前敌委员会给中央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混淆是非地给杨维藩强加了种种莫须有的罪名。实质上,《报告》是漏洞百出而难以自圆其说的。
如果认真分析的话,《报告》汇报的内容是真假参半、似是而非,特别是涉及与杨维藩的内容,更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词”,因为这些内容违背了事实真相、经不起历史检验。
  《报告》称,“此种群众(指神兵。笔者注)当然不能为党所用”。实际上,鄂西特委负责人曹壮父在1928年8月视察施鹤后,他在给中央的报告中,对施鹤临时特委改造和争取神兵是给予肯定的(“我们已有同志能相当引导”)。如果神兵“不能为党所用”,那么,贺龙就没有必要以“袍哥”名义拜会神兵首领王锡九;如果神兵“不能为党所用”,那么,红四军根本不可能由进入施鹤时的91人、72支枪,在短时间内发展到400余人、200支枪。“此种群众当然不能为党所用”,看似言之凿凿、语气坚决、判断绝对正确,实质上是漠视群众、脱离群众、不顾事实的关门主义说辞!
《报告》称,“维藩以私人活动”,“但一切工作均离开了党而谋个人的生存和领袖地位的斗争”。1928年3月底,施鹤临时特委在鹤峰召开扩大会议,决定做好改造和争取神兵的工作,发展农民武装。可见,与神兵首领王锡九“发生关系”,是施鹤临时特委的集体决策,不是杨维藩擅自“私人活动”。既然杨维藩不是“私人活动”,而是贯彻施鹤临时特委决议的行动,那么,“一切工作均离开了党而谋个人的生存和领袖地位的斗争”也就无从说起。
  《报告》称,“尤其维藩,一切工作都充分表现机会主义色彩”,“不实行党的暴动政策”,“施鹤部委只是维藩个人之部委,没有一个县委的组织”,“一点也没有替群众工作”。据有关记载:1927年12月施鹤临时特委建立时,杨维藩任临时特委书记,委员杨维藩、黄子全、金裕汉。特委下属组织有咸丰、建始两个县委及鹤峰特别支部。即使后来施鹤临时特委改为施鹤部委,杨维藩仍然任部委书记,按照常理,原施鹤临时特委委员杨维藩、黄子全、金裕汉,应该仍然为施鹤部委委员(如果没有组织调动和叛变投敌或者因公牺牲的话);同时特委下属的中共咸丰、建始两个县委及鹤峰特别支部,分别活动到1928年12月、1931年5月和1929年2月。那么,“施鹤部委只是维藩个人之部委,没有一个县委的组织”的说法,又怎么站得住脚?施鹤临时特委建立后,在来凤建立共青团组织,发动咸丰龙潭司农民武装暴动,突袭宣恩县城并击杀县府秘书,争取和改造神兵,配合红四军在汪家营剪除神兵头目李长清等一系列革命活动,难道是“充分表现机会主义色彩”,“不实行党的暴动政策”,“一点也没有替群众工作”?
  《报告》在汇报“杨维藩的党籍问题”时,可以说,对杨维藩的诬陷之辞已达极致!《报告》称,“维藩自与我们接头后,……阻碍前委工作的进行。”“故议决短期开除其党籍六个月,并撤销其军职。不料他在受处分之后,竞于昨晨在长坪煽动部属九十余人,携枪三十支潜逃。对杨的此种行为,请上级永远开除其党籍,并予以党内通缉。”《报告》称,杨维藩“只听杨在田(非同志)的话”,而《报告》在前面却称,杨维藩“只听王锡九的话”。在此,我们觉得前委《报告》有下面几点难以自圆其说,并且必须予以澄清:其一、施鹤临时特委改为施鹤部委、杨维藩所部神兵及黄子全等龙潭司暴动骨干编入红四军特科大队后,配合并参与红四军智取汪家营、攻克建始县城、攻占鹤峰县城等战斗,难道这些都是“阻碍前委工作”?其二、“开除”杨维藩“党籍六个月,并撤销其军职”,到底何时“议决”?接替或者代理杨维藩职务(施鹤部委书记、第三特科大队长)的是谁?语焉不详,含糊其辞。是不便给中央汇报,还是故意捏造?其三、据有关记载:鹤峰县苏维埃政权成立(1929年1月13日成立)后,前委“议决短期开除其党籍六个月,并撤销其军职。”也就是说,从1929年1月14日起,杨维藩已经不是施鹤部委书记、第三特科大队长。诚若是,那么,杨维藩也就没有职权和威望,来“煽动部属九十余人,携枪三十支潜逃”。既然杨维藩能够担负起领导者的责任,在敌强我弱的情况下,明智主动地组织九十余人、携枪三十支实施转移,那么,“开除”杨维藩“党籍六个月,并撤销其军职”的“议决”是否子虚乌有?其四、《报告》中,一时说杨维藩“只听王锡九的话”,一时又说杨维藩“只听杨在田(非同志)的话”,“只”在这里是限定范围和对象的副词,“只”表达的意思具有唯一性、排它性。那么,杨维藩到底“只听”谁的话?其五、据有关记载:第三特科大队中队长黄子全和共产党员王德斌带人,于1929年1月16日凌晨,乘杨维藩熟睡之机,在宣恩雪落寨将其杀害。随后,黄子全派王德斌前往前委报告,由于接头太迟,黄子全与红四军主力失去联系。《报告》也声称,杨维藩“竞于昨晨在长坪煽动部属九十余人,携枪三十支潜逃”。杨维藩1月16日凌晨被害,《湘鄂西前敌委员会给中央的报告》在1月17日就热呼呼地出笼,这到底是偶然的巧合,还是精心的策划?如此质疑,因为一是当时交通不便、信息闭塞、通讯落后;二是王德斌前往前委报告没有成功(前委被动获知),那么,前委也就无从得知所谓杨维藩“昨晨在长坪煽动部属九十余人,携枪三十支潜逃”之事;三是前委(红四军)获取情报的能力不强(前委主动获知)(前委《报告》自称的“此间对全国政治消息一点不知”,“群众以何县为有组织”,“各县游击队的发展情形如何”即可佐证),那么,前委为什么能料事如神?
前委的《报告》之所以真假参半,是因为它真实地透露了杨维藩与前委某些人的矛盾之所在:关于红四军的发展方向,杨维藩“主张由四川柱石(应为属石柱,今属重庆市。笔者注)而入黔江”,遭到前委某些人的“当然没有一点政治作用”的否定。前委某些人“主张往下游向有群众的地方发展”,并以所谓“多数同志的同意”“决定下来”。由于主张分歧,杨维藩就被前委某些人视为异己,必欲铲除而后快。因此,按照前委某些人难以容人的胸襟和唯我独尊的强权逻辑,杨维藩最终在政治上被搞臭、在肉体上被消灭的悲剧就难以避免了!
  在此,需要补充说明的是,中共中央收到《湘鄂西前敌委员会给中央的报告》后,1929年3月17日,周恩来代表中共中央起草了给贺龙及湘鄂西前委的指示信。指示信指出:“对杨维藩的问题,如你们所云,杨是犯了不少的错误,你们决定开除他的党籍是对的。不过以后训练同志,应特别注意教育方法。”“你们来信说,红军拟向下游发展,将来以湘西之常德或鄂西之宜昌为目的地,这种计划还太大而不切实。目前所应注意者,还不是什么占领大的城市,而是在乡村中发动群众,深入土地革命。”分析指示信,我们可以获得这样一些信息:一是中共中央对杨维藩的问题运用的是充要条件假言判断(形式逻辑关于充要条件假言判断的规则表明,有这个条件必定这个结果,没有这个条件必定没有这个结果,也就是说:前件真,后件一定真,前件假,后件一定假),而不是直言肯定判断;二是中共中央对前委处置杨维藩所采取的方法,提出了批评;三是中共中央没有对杨维藩给予任何处分决定;四是中共中央对前委决定的红四军发展方向,是予以否定的等等。
  另外,前委的《报告》涉及到杨维藩的问题,都是全称直言判断,例如:“只听王锡九的话”,“一切工作均离开了党而谋个人的生存和领袖地位的斗争”,“一切工作都充分表现机会主义色彩”,“不实行党的暴动政策”,“施鹤部委只是维藩个人之部委,没有一个县委的组织”,“一点也没有替群众工作”,“当然没有一点政治作用”,“一人包办施鹤部委”,“一切行动充分表现机会主义倾向”,“只听杨在田(非同志)的话”,“请上级永远开除其党籍,并予以党内通缉”等等。实际上,这些全称直言判断,无论是肯定或否定,因为判断量词使用不当,都犯了绝对化的逻辑错误。
  三、同样蒙冤——哀荣天壤之别!
  众所周知,在轰轰烈烈的湘鄂西革命斗争史上,1932年5月至1934年秋,是极其悲壮的时期。在这两年半的时间里,除了蒋介石纠集10万兵力疯狂“围剿”,洪湖苏区全部丧失、红三军主力被迫进行转移、损失惨重外,最令人痛心的就是夏曦推行王明“左”倾教条主义而进行的四次“肃反”。
  根据有关研究和统计,这四次大规模“肃反”使红三军损失1000多名高级将领和指挥员,无辜错杀干部7000多人。湘鄂西革命根据地的主要创始人之一、时任红三军第9师师长的段德昌,就是在第三次“肃反”中被杀害的。夏曦为什么要杀段德昌?他给段德昌扣了两顶帽子:“分裂红军,企图逃跑。”同时强加段德昌三大“罪行”:阴谋分裂红军、企图煽动暴动、对抗中央分局。段德昌被无辜错杀真正原因是:1932年10月,在讨论部队行动方向时,段德昌的意见与夏曦相左。
  杨维藩与段德昌的冤案极其惊人的相似,二者的哀荣却天壤之别。1944年4月,在延安召开的中共六届七中全会上,毛泽东为冤死的段德昌平反昭雪。1952年,毛泽东又为段德昌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第一号烈士证书。但是,杨维藩冤死已经78年了,至今仍然背负着种种莫须有的罪名、蒙受着令人扼腕的不白之冤!
  根据杨维藩革命斗争历程来看,他当之无愧的是英勇顽强、忠贞不渝的无产阶级革命战士,是蒙受沉冤而未被正名的革命烈士。因此,杨维藩应该得到客观公正的评价和应有的褒扬,否则,我们将愧对先烈、愧对历史、愧对来者。

参考资料:
1、《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一卷),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著;中共党史出版社2002年9月第1版。
2、《恩施地区革命斗争史》,中共恩施州委党史办公室著;湖北人民出版社1996年11月第1版。
3、《中国共产党鄂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组织史资料》(1924.1—1987.11),中共鄂西州委组织部、中共鄂西州委党史办公室、鄂西州档案局编;湖北人民出版社1991年7月第1版。
4、《中共恩施简史》,中共恩施州委党史办公室著;中央文献出版社2001年6月第1版。
5、新华社:《永远的丰碑:段德昌》,《人民日报》(2006年2月11日第二版)。
6、《湘鄂西前敌委员会给中夾的报告》,《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党史人物•著作文章》。
7、周恩来:《关于湘鄂西苏区发展的几个问题》,《南方网首页•新闻•社会专题•周恩来著作选载(一)》。
8、少华:《中共无衔军事家》,湖北人民版社;《新浪网•新浪读书》。
9、曹壮父:《鄂西报告》,《恩施地区革命斗争史》,中共恩施州委党史办公室著,湖北人民出版社1996年11月第1版第6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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