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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凤县民风民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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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治县志载;“来凤地僻山深,民杂夷獠,皆缘土司旧俗”。以后“流寓渐多,风会日启。”土家、苗、汉等各族人民长期杂居,风俗习惯相互影响,尤以汉族影响为深。现在除居住在边远山区的土家族,其风习还有许多独特之处外,其它各地均无明显区剐。
  节 俗
  正月 农历正月初一春节,人们全身穿新,亲友往来相贺。十五日闹元宵。从初一到十五城乡玩灯,以十五日夜最盛。土家人则从初三到十五之夜,男女齐集摆手堂,鸣锣击鼓,欢跳摆手舞。
二月 逢社日家家户户切腊肉和糯米,蒿菜蒸熟吃,称为吃社饭。
  三月 清明节扫墓上坟,用清明纸剪成条串,粘于竹竿插墓前,叫挂青。寒食节,土家人以酒食野祭,叫祭山,肼祈年丰。
  四月 初八日,过去城乡皆书嫁毛虫,字粘壁间,今已不存。土家人以四月十八日为大节。宰猪切成大块肉,合糯米蒸熟,祭祖先兼待客。据说这天为牛王菩萨的生日,耕牛也要受到优厚的待遇,此风至今犹存。
  五月 五日端午节,是日悬艾蒿、菖蒲于门,饮雄黄酒,以雄黄点小儿额及手足心。据说可以避疫。这天还采百草煎水洗澡,据说洗后不生疮。还要捣蒜合雄黄水,遍洒门户周围及角落,据说可避蛇虫。十五日为大端午节,从初五到十五,家家户户都要包粽子吃。十五这天,往往还要组织龙舟竞赛
  六月 六日晒龙袍,这天家家户户晒衣服,书画。土家族以这天为大节,要杀牛祭祖。
七月 十二或十三日为月半节,俗称“年小月半大”。妇女多回娘家省亲。十五日为中元节,俗称“亡人天”或鬼节。过去,前二、三日要封包纸钱,焚之祭祖。各庙作盂兰会赈济无主鬼魂。此风今多已不存。
  八月 十五日中秋节,家家吃月饼。过去是日夜偷邻里南瓜,称“摸秋”,据说第二年可生男孩,被偷家越咒骂,越应验。
  九月 九日重阳节,家家户户要舂米粑吃,俗称“重阳不打粑,老虎要咬妈”。十九日为大重阳。
  十二月 二十三日夜,祀灶神,送灶王菩萨上天。二十四日,过小年,家家户户“打阳尘”,亲友互送礼物,称“送年节”。本月是后一天称“过年”,县八过年节特别讲究。《同治县志》载:“除日,浩治酒馔,祀祖先,日烧年纸。然不必定除日也,自二十日后,日日行之。舍家聚食,日团年。长幼次第揖拜,亲友互相往来,日辞年。多做饭日隔年饭,又日压甑饭。井中下花椒,云诸神下界,水中有毒也。明灯于厨厕等处,谓之照虚耗。阶墀墙角,遍燃红烛,谓之迎年。折腊树一枝,乱贴金银纸钱予上而供之,谓之安财神。围炉宴集,通宵不寐,日守岁。是夕,爆竹之声达旦不绝”。土家族过小年、过大年都比汉族提前一天,叫“赶年”。据说是为提前过年好去打仗。过年前要杀猪祭祖先。有的地方杀猪后把猪放在门后,用蓑衣盖上,一人持刀在门口等候,若有人路过,就持刀追赶,赶上了一定要拉到家中吃一顿酒肉。据说是因为祖先很穷,猪是偷来的,怕人揭发。有的地方在吃完年饭后,全家老小背上衣服、被子等,满山坡奔跑躲藏。据说也是为纪念祖先吃了年饭就逃难,以后也相沿成习丁。过年时,先要用猪头猪尾及每样内脏取一点拼成“十全”祭祖先。这些习俗,今多已不存。
  婚 俗
  
土家人曾有“嫁女之家三夜不熄烛,娶蛔之家三日不举乐”的古老风俗。在婚姻制度上,曾有“同姓为婚”的习惯。凡姑氏之女,必嫁舅家之子,叫还骨种。无论年龄差别大小,霓有姑家之女长十余岁,必待舅氏之子成人才婚配的风俗。有“姑家女伸手取,舅家要隔河叫”的说法。还有兄亡收嫂,弟亡收弟媳,称为“坐床”的习惯。土家族青年男女的恋爱婚姻,原来是比较自由的。在唱歌跳舞时,彼此爱慕,得土老司许可,即可订婚结婚。当时,女家不取聘财,男家不索厚奁。以后,由于封建经济的发展和受汉族封建礼教的影响,婚姻多受“门当户对”、财产多寡的限制,要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约束,订婚时男方要进聘礼,叫插香,商讨婚期要互送庚帖,叫“拿八字”,婚前男方必须送牛、羊肉、酒等,称为“过礼”。有的贫苦人家,终生不能婚配。当时还有童养媳,十二三岁就圆房结婚的。解放后,提倡破旧习,树新风,早婚、多生、近亲婚配等落后习俗已基本破除。过去,土家姑娘在十一二岁时,就耍开始学“哭嫁”。在出嫁前半月,就有伴娘相陪‘哭嫁”。有的还邀十姊妹陪哭。婚日,男方在未发轿接亲前,须备猪头一个,鸡一只,敬家神,土地,否则将不吉利。接亲时。新娘穿露水衣 (红衣裤),打露水伞,用红线牵着走,后来才政用坐轿。娶亲的前一天,男方须进“哭脸粑粑”为哭嫁礼物,参加哭嫁的人都要分到。否则,便找送哭脸粑粑的人予以惩罚:推搡他,在他脸上涂黑等,开一顿玩笑,直至狼狈不堪为止。迎亲时,男方雇轿,吹吹打打抬到新娘家。新郎不必亲往迎亲。花轿到女家,停院坝中。女家设有“拦门礼”:即用桌拦于门外,男方随轿而来的礼官,须上前和女方的拦门官相互敬酒,点香烧烛,一问一答式的对讲起米。双方都是经过挑选的口齿伶俐的人。如男方的礼官讲输了,须给三茶六礼,方能进门,否则就不准进门,甚至要露宿达旦。若拦门官讲不赢,则不给礼物。新娘上轿前,先放一包米在轿中,称“坐轿米”。把一张斗放在轿前,新娘由兄弟从室内扶着出来,立在斗上拜辞祖先,手执两束筷子,往前后各丢一束,称为“不家食”。轿出门时,将两只用长约一丈的竹片捆成,外包红纸的“喜把”,点燃照耀,女方便来人抢去一个“喜把”,意即财物不全带走,各留一半。女至婿门,婿家陈香烛酒醴和一只璃,祀护送神亍门外,叫“堵煞入门”。门内燃七星灯,罩以筛。喜娘二人扶女从筛上过,叫“触邪”。拜天地家神父母后,须拜诸亲,叫“分大小”。择夫妇全而有福的人先拜,叫“开拜”,复择夫妇全而有福的后拜,叫“圆拜”,最后才入洞房。新娘的兄弟还要穿草鞋跟着轿到男家去吃酒,叫“押轿娃”赶脚酒。婚后三日或择吉日,新娘偕新郎往省父母,叫“回门”。娘家筵客宴婿,叫“陪郎膳”;赠以簪佩、果品,叫“插带”。无论远近。“回门”必须当天去当天回。回夫家时,娘家还得送粑粑之类的礼品。解放后,改革旧的婚姻制度,晚婚率增高,近亲婚配减少,婚姻仪式多已从简。近几年,订婚要彩礼,结婚讲排场之风又有兴起。过去土家人接亲时,男方进一坛子酒到女方家。生小孩后,娘家用这个坛子装上糯米酿成的醪糟送回,叫做“今年吃火酒,明年吃甜酒”。生孩后,男人还得到岳父母家报喜。生男孩拖一只公鸡,生女孩拖一只母鸡。娘家得信后,耍备礼“打十朝”、“做满月”和“挖周”,即在孩子十天、满月和周岁时,赠以衣物、食品,届时亲友齐集,以表庆贺。至今,报喜,打十朝等风犹存。
  葬 俗
  
同治县志载:初丧,男女擘踊哀号,亲友毕集,既殓,成服设奠,有朝暮奠、题主等。仪葬之前夕,有祖战礼,丧主以缟索酬吊者。至期皆来执绋,既葬反哭,奉主置灵座内,朝夕上食如事生,仪服阙则止。自大小殓及祥镡,有专行文。土家人“丧事尚歌谣”。据传很早以前的巴人,其父母初丧,鼓以道哀,其歌必狂,其众必跳,或日打鼓踏歌。有跳丧鼓之风。土家沿习巴人风俗至今犹盛。
  土司时,曾有“丧三日而殡,三月而葬”的风习。葬祭的等级制度亦很森严;葬从生者,固职分之尊卑,定葬期之多寡,官七、舍五、民三日,祭从生者,也分七献、五献,三献的医别,等级森严,不可逾越。后受汉族影响,有所改变。人死后,“环尸哭泣且歌”。入殓后,棺下点桐油灯,用筛予罩上,昼夜不熄。晚上,要清人唱“孝歌',打瘦锣鼓,通宵达旦。若死老人,还要在丧堂架术柴烧太火。葬后,将未烬之柴头,子女均分,以表遗产均分之意。对在外死的人,不得在屋内设丧堂,要在屋外搭棚办丧事。旧社会,土家死了人,要由土老师念经,道士开路。送葬时,沿途撒纸钱,道士用柴心棍打棺材赶鬼。“发行用鼓吹,旌幢前导,孝子扶杖于枢前,匍匐而行,亲戚毕至墓所。”安埋时,请土老师在坟中画八卦,洒雄黄酒。棺材入坑,孝子先挖三锄泥。对寿终正寝的人,在坟上插竹棍一根,伞一把,对歹死的人,要请土老师上刀梯超度。土家的坟墓,在旧社会,“富有者石坟莹状如山中城,以碑表示家族之盛。穷者往往以草席薄棺为之”。解放后,移风易俗,丧葬从简,赶鬼、超度等封建迷信已破除,惟打夜锣鼓之风更胜以往。
  衣食住
  服饰 解放前,男女服饰以贫富分,贫者仅足蔽体,富者夏葛冬裘。大率士大夫之服雅,商贾之服华,城市之服时,乡村之服古。其衣料,一般为自织自染的土布,史书上称为溪布”,“峒布”,多为青、蓝二色。土家服装式样:青年男子多穿对襟短衣;老年人穿大衣大柚的无领满襟短衣,也有穿“琵琶襟”的;女装全是大衣大袖,裤裆裤管也特别大,袖口与裤褪都镶上五寸来宽的花边,衣领只五分高,镶三道小边,叫做“三殷筋”领,托肩在外,托肩外缘及胸襟边沿亦镶有花边,与袖口、裤脚口同一花色。妇女一般不缠足。苗族上衣无领。解放后,因经济文化的发展,服装布料式样都有所改变。但男女仍然喜头缠黑、白长帕,四季不离。头帕长达一丈多,缠成“人字路”式。对襟短衣,外套黑布单褂,称为“鸦鹊褂”。以布缠腿,不常穿鞋。苗族表饰与士家已基本相同,仪头帕缠成“一字飞”式。
  近几年来,已大大改变过去那种只重饮食,不重衣饰的习惯。特别是青年人,好赶时髦,不仅讲究衣料质量好,还要求款式新。烫头、蓄发、饰耳环、手镯的已很普遍,描眉毛、涂口红的也开始出现。饮食来凤人以大米为主食,山区多包谷杂粮。菜肴多川味,对饮食质量、味道尤其讲究,宴席待客,往往十盘八盘。若席面菜肴数量、质量、味道太差,将会招致怠慢之非议。
  土家人由于多居山地,吃食主要为杂粮,如包谷、红苕、洋芋、荞麦等,吃大米较少,喜腥膻,好饮酒。旧时曾有“咂酒”之习,即“ (农历)九、十月间,煮高粱酿瓮中,至次年五、六月灌以水,瓮口插竹管,次第传吸”。对于五味,尤喜辛辣,每餐不离辣椒,据说是因为“丛岩幽谷中,水泉冷冽,非辛热不足以温胃和脾也”。逢年过节,将糯米蒸后,用油炸成粞糁而食兼赠亲友。另有喝油茶的习惯,即先用植物油炸黄豆、包谷、米花、豆腐千、芝麻、核桃等备用,再用油将所需粗茶叶炸焦,加入清水煮开,撒入食盐、葱花姜米,盛入碗内后,再加入油炸黄豆等物。吃时不用筷子或汤匙,端着喝尽。此风至今盛行,有“三天不喝油茶汤,头晕眼花心发慌”之语。
住所 在旧社会,穷苦人往往无能力盖房,一般居住用茅草或树皮盖顶,用千包谷秆或树枝夹壁的简陋房屋。极穷之家,有的居住“千根柱头落地”的“狗叉棚”(即茅草棚),有的居住岩洞;还有沿街乞讨者,只能居住在破庙里、屋檐下、城门洞。只有富豪之家才有砖瓦房或术板瓦房居住。现在的来风人民,已普遍住上新瓦房,还有少数农民修建了钢筋水泥楼房。
  土家人“所住必择高岭”,往往同姓数十户或上百户集居而成为一寨,如田家寨、覃家院子等。这与土司时“互相侵凌”、。征调频仍”是分不开的。至今,土家人多居山内,客家人多居山外平坝。土司时,只有土司、舍把、旗长等土官以木架屋,雕梁画柱,房屋盖瓦。一般农民多编竹为墙,以茅草盖顶,既低又暗。若一般农民盖瓦房,则犯僭越之罪。土家住房堂屋正面设有祖先神位,两旁侧室住人。侧房内靠前处设火坑,置三角架,用来架锅作饭。侧房近屋顶处,编竹为楼,楼底悬一术架。竹楼及木架利用火坑中烧火的热气烘粮食、肉类,木柴等。现土家房舍,由于傍山而建,多为“吊脚楼”式木板瓦房,楼上住人,楼下养牲畜或堆放肥料柴草等。
苗族人的房屋,火堂屋的后半间用木板垫高,拖步接水另起,并要低于原建筑屋槽口水面。在其集居区附近,往往还建有飞山庙和重檐凉亭桥等。

  崇尚禁忌

  一、崇拜祖先
  解放前,凡大姓大族,都建有宗柯,置有祭田,以祭祀祖先。各家各户堂屋都安有家神神龛。清明节前二、三日,要扫墓祭祖莹。中元前三日,为祖先位,迎于门外,供于庭中,朝夕必祭,男女序拜如事生礼。届期封包纸钱,上书祖先名氏,祭而焚之。逢年过节,均先祭祖。卯洞、漫水一带的土家人在其居住区均建有摆手堂 (或称土王庙),供奉土家祖先彭公爵主、田好汉和向老官人三个神像牌位。一般在正月初三至十五之夜,男女汇集,敲锣打鼓,举行摆手仪式。先拜神祭祖,用野兽猎物或猪舌、尾等“十全”敬土王菩萨,然后在摆手堂外的院坝里,随着锣鼓节奏,围着挂满灯笼的高大神树,跳摆手舞、对歌、献技艺,尽情欢乐。在大河坝、旧司场均有三抚官,内奉三姓土司祖先神像,民常往祭。另外,在旧司场、马拉河都建有天王庙,据传所祭为土家远祖白帝天王。《后汉书》载:“廪君死,魂魄化为白虎。巴氏以虎饮人血,遂以人柯焉”。据潘光旦教授认为,因古篆体字中,“虎”与“帝”相近,可能白帝天王的“帝”为“虎”之误,白帝天王就是白虎天王。土家人过去病中许愿,病愈后要还天王愿。届时请来巫觋,“植伞大门外,设天王牌位,割牲陈酒醴,烧黄蜡香,匍匐致敬。已乃,席地欢饮。有忿争不白者,亦舁神出,披黄纸钱,各立誓词,事白乃已”。至今,土家人仍很崇拜祖先。

  二、崇拜鬼神
  解放前,来风人民,特别是土家人,“俗喜巫鬼,多淫祀”,非常迷信鬼神。一户家神神龛上供奉的神位竟达七个之多,中为:龛堂侍奉儒释道三教净荤有感福神之位;右为:是兴堂上历代高曾祖考妣众灵魂之位,太上三元三品三宫大帝元辰星君之位,南海岸上救苦救难灵感观音菩萨之位;左为:东厨司命灶王府君搬柴运水郎君之位,九天司命七曲文昌显应梓童帝君之位,思州显化求财有感买卖四位灵官之位。土家人认为万物都有神灵,人生病了,要到天王庙许愿,病好了,要请巫师作法事还愿。还愿又叫跳神,有破口、打胎、捞油锅、上刀竿、降童子等。怀疑是麻阳鬼作祟,要请巫师端公捉麻阳鬼。人死了要请遭士做道场,超度亡灵。小孩病了,怀疑是行堂白虎作祟,要请土老师赶白虎。上山打猎耍祭梅山神,架桥建房要祭鲁班神,逢年过节要祭灶神,另外还有招财进宝保佑发财的四官神,保佑五谷丰登六畜兴旺的五谷神。逢早祈雨要送瘟神。送瘟神时,要打醮玩龙,道士头戴杨柳枝,手执法杖,口吹牛角,手舞足蹈。其后跟着锣鼓队,再后是众人抬着草和篾扎成的草把龙。玩龙时,家家户户门口放一盆水,一碗谷,谷上插一术牌,上写“瘟火二部,两界神王”。玩龙的到了这一家,把水盆踢翻,把木牌取来放在纸船里,将谷倒走。玩龙结束后,把纸船同木牌一起烧掉。用选种进瘟神的方式以祈雨或预祝来年风调雨顺。从事这些迷信职业的有端公、巫婆,专事驱邪赶鬼“治病”等活动,道士专事打醮和人死后作法事超度亡灵,还有为修房屋、选墓葬看风水的地理先生。苗族有苗老司从事这些迷信职业,土家族则由土老司从事这些活动。土老司在土家语中称“梯玛”,凡属民间祭祀、治病、赶鬼、求雨、许愿、还愿、婚姻、诉讼、求儿女、解纠纷、赶白虎、领导摆手舞等都由他管。土老司作法事时,身穿八幅罗裙,手持司刀铜铃,手舞足蹈,唱神歌,念经文。经文内容多为叙述民族历史、歌颂祖先功德、宣扬因果报应以及劝人为善、勤俭持家之类。内容并无一定,俗称:“客老司一率经,苗老司半本经,土老可乱弹经。”解放后,随着辩证唯物主义的宣传。科学文化水平的提高,迷信鬼神的人逐渐少起来。
  三、禁忌
  来凤各族人民的禁忌,大同小异。主要有:清晨不能说不吉利的话,正月初一不能说不吉利的话,全天不挑水,初一到十五不剃头。在屋里不能藏斗笠;不能扛锄头、穿蓑衣、担空水桶进屋,不能脚踏火坑和三脚架,在屋里不能大声喧哗怪叫;不能用手比蛇的长短;不能看蛇交媾,姑娘与妇女不能在堂屋门坎上坐,不能从妇女晾晒的裤子下钻过,男女同路,女人走后,客人可以同姑娘坐一条板凳,而不能同少妇坐一条板凳。祭神忌闻猫叫,停灵处不能让猫去。在外死的人不能抬进屋办丧事。不准小孩玩麻雀;不准踩写过字的纸,不得用手指月亮,地上撒了饭不得用脚踩,不准小孩吃猪尾巴,不准男孩吃猪脚叉;过年吃鸡鸭必须在腊月二十七日杀好,叫做“杀七不杀八”。吃年饭不得用汤泡着吃。如此种种,不少带有封建迷信色彩。随着科学文化水平的提高,这些禁忌现已多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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