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发帖必看]来凤百姓论坛删帖标准

  • 凤来不思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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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首席运营官元勋会员摄影俱乐部会长摄影俱乐部会员
  • 阅读:371227
  • 回复:112
  • 发表于:2010/10/28 21:06:23
  • 来自:湖北
  1.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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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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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会员的持续增加,发帖量也越来越多,论坛的人气也越来越好,影响力也越来越大,但是很多会员(包括一部分老会员)发贴的时候(新会员开始不懂不会,这可以理解和谅解),根本就不按照发帖规矩来发帖,也不看版块对不对,也不管是不是违规贴、禁发贴,随便就乱发,还有很多水贴、无任何意义的贴也在发,很多转载(到其他大型网站直接复制粘贴)的图片也不能正常显示……
    这种无视发帖规则的做法无疑严重影响了论坛的质量和形象,严重影响了浏览者的正常浏览,同时也给论坛管理工作造成了很大的压力和负担。为维护论坛正常秩序、营造和谐的来凤百姓论坛人际关系氛围,以及坚持论坛健康、绿色、积极向上的正确舆论导向,特制定本删帖标准。
 
   一、发帖总则 
   1、发帖(含回复)原则:有意义,健康,绿色,积极向上,娱乐,交流,理性,和谐,包容。 
   2、凡帖子(含回复)中出现下列内容(包括文字、图片、音视频、头像、签名等)时,一律做出删除处理并不通知发帖者,情节严重的,施行禁言处罚直至注销账号ID。 对论坛、个人和社会造成严重损害和影响的,保留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追究相应责任的权利。
   1). 违反国家相关现行法律法规及论坛规则的帖子; 
   2). 破坏社会公共安全和稳定的; 
   3). 鼓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4). 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5). 宣扬色情、淫秽、暴力、教唆犯罪的; 
   6). 涉及政治敏感话题,攻击党委政府、党政领导的; 
   7). 包含种族、肤色、性别、性取向、宗教、民族、地域、残疾、社会经济状况等歧视内容的; 
   8). 侮辱或诽谤他人,对他人进行挑衅、辱骂、脏话、爆粗口、人身攻击的,构成伤害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 未经别人许可擅自公开他人隐私(含真实姓名、各类证件号码、照片(正常帖子的照片如果是来凤本地人,涉及本人阴暗面或者负面的行为和事件,请对人物显著特征部位如脸部、证件号、车牌号等局部进行马赛克等模糊处理公车私用等属于百姓问政范畴的除外)、联系方式、地址等资料引起投诉的;    
   10). 散播未经证实的消息,或被证明是虚假信息的帖子; 
   11). 破坏论坛公共秩序制造论坛网友矛盾的; 
   12). 主帖无实质性内容、寥寥数语属恶意灌水或张贴垃圾信息的; 
   13). 未经论坛许可的广告帖,包含宣传其他网站和外链的; 
   14). 包含影响网友正常浏览的内容或格式的; 
   15). 发表与栏目主题无关的帖文; 
   16).  抄袭、剽窃、恶意篡改他人拥有著作权作品的帖子;
   17) . 使用煽动性文字语言故意夸大某些事实、误导网友、挑起争端的帖子;
   18) . 主题或内容重复帖子,保留首发帖子,其余的删除或限制回复;
   19) . 注册昵称(用户名称)同各级党政领导人(包括各级党政现任领导人及历届党政领导人)、战争或政治要犯名字相同、相似或谐音的昵称;冒用他人真实姓名的昵称引起投诉的;违反社会公共道德,使用带有人身侵犯、攻击、淫秽、恐怖、敌对、性别歧视、种族歧视、个人侮辱、自我侮辱、猥亵的昵称。
      没经过官方认证的假冒相关党政机关群团组织名称,比如“***”、“纪 委”、“团组织”……
  昵称中(包含修改昵称、注册昵称)使用主要内容为“来凤百姓网”、“百姓网”、“站长”、“网管”或者“版主”等字样的昵称;昵称中包含本站现任版主的昵称或者可能让人误认为是现任版主或网管的昵称的。
  
20).违反相应栏目具体规定的。

   二、版主、总版主及管理员有权对下列主题帖子进行转移处理        
  1、与论坛栏目内容无关的文章,转到论坛其他相应的栏目。 
  2、不符合任何论坛版面规定,但又不违反论坛规则的帖子,转到【七嘴八舌】版。 
  3、针对论坛的投诉或者建议的帖子,转到『公告建议』版。              
   三、为了版面整洁美观,给浏览者带来良好的阅读收益和愉悦性,论坛有权对下列情况的主题帖子的标题及内容进行编辑修改(含回复),不好修改的,直接删除或者屏蔽。         
  1.文章标题与内容不相符。 
  2.   文章标题有大量错别字或是病句。 
  3.文章标题易引起争议和激发矛盾的标题。 
  4.文章标题过长,或有大量特殊符号和标点符号。 
       5.  文章内容中有错别字或各种情况下出现的乱码,图片不能正常显示。
       6.  文章内容中字体大小、颜色,排版布局不规范,音视频链接地址无效不能播放。 
  7.  文章内容中有谣传、误导、不实消息言论。 
  8.  文章内容中有国家法律法规和论坛发帖标准不允许涉及的言论。          

  四、论坛有权对出现下列情况的帖子进行锁帖限制回复处理        
  1、网友之间互相挑衅、对骂、侮辱、诽谤、人身攻击等。 
  2、无明确观点内容且回复趋向恶意灌水的帖子。 
  3、回复有趋向于网友矛盾激化的帖子。 
  4、时政敏感话题、容易引发大规模争端的帖子。 
  5、有必要限制回复的版面或论坛公告。 
       
6、被网友重复多次顶贴翻上来的过期消息和已妥善处理的民生话题等老帖子。 
   五、关于删贴投诉标准
     贴子被删除请用户首先阅读《论坛管理条例》并自我反省,对管理不服导致的矛盾不得发帖讨说法,请直接向管理员发送投诉站内短信进行投诉。发帖讨说法即视为放弃投诉权,所发帖也一律删除。反复发贴讨说法超过三次则实行禁言处罚直至注销用户账号ID。

   投诉站内短信请提交以下内容:
   投诉人ID 
   投诉事件 
   事件发生时间 
   投诉理由 
   投诉证据

   敬请各位管理员、版主严格执行这一标准,同时也敬请各位会员按照要求发帖并积极监督管理员的管理工作!新会员注册后,不要急着发帖,请先到“新手帮助”板块学习相关的发帖技术以及发帖规则!
   温馨提示:凡是针对来凤民生、热点、焦点的话题,涉及到党和政府以及相关领导和个人的话题,请参与讨论交流的会员理性文明发言,坚持以事实说话,就事论事,不能谩骂和攻击,不能把论坛作为发泄个人不满和私愤以及仇恨的平台,不能恶意炒作,希望大家珍惜和爱护这个前所未有的好论坛!
   记得某明星曾经说过:大家好,才是真的好!
 
  延伸阅读》》》
            
来凤百姓网不良信息举报及处理办法
http://www.lfbxw.com/forum/topic.asp?boardid=22692&topicid=3837229      
               关于极个别会员恶意人身攻击、灌水的再次声明http://www.lfbxw.com/forum/thread-5036936-1-1.html
                                         
                                                                                
                                                        来凤百姓网编辑部

                                      2011年9月1日














活着就是幸福!
  • 执着
  • 发表于:2010/10/28 21:34:41
  • 来自:江苏
  1. 沙发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好久都没坐沙发了先把沙发抢着再去学习

  • sd-枫
  • 发表于:2010/10/29 11:03:45
  • 来自:湖北
  1. 板凳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苗苗,好久没看到你上网了,呵呵
元勋会员元勋会员
  • 发表于:2010/10/29 12:31:16
  • 来自:广东
  1. 3楼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最近不按版块发贴的的确好多,还有好多转载的图片也无法显示。
  • 黎明前的黑夜
  • 发表于:2010/10/29 13:08:12
  • 来自:广东
  1. 4楼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严重支持和贯彻执行!!的确,需要更加规范和整理整顿一下!!

梦回凤凰城
梦回凤凰城: 今天难得您出来冒泡,您是稀客中的稀客!
2014-07-28 16:59:37 回复
  • ∑_图
  • 发表于:2010/10/29 19:23:10
  • 来自:湖北
  1. 5楼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支持一哈

 

  • 酉水渔夫
  • 发表于:2010/10/30 1:43:36
  • 来自:湖北
  1. 6楼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支持……
  • 来凤源氏家居
  • 发表于:2010/10/30 9:07:22
  • 来自:湖北
  1. 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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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只看该作者
  懂了、
 
  • 飘逸人生
  • 发表于:2010/10/30 11:10:34
  • 来自:广东
  1. 8楼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顶哈....
  • 风中雨之歌
  • 发表于:2010/10/30 11:12:29
  • 来自:湖北
  1. 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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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只看该作者
     一个健康的网站,就是要有自己的管理理念,强烈支持坛主的管理办法.
  • 白,开水-老胡
  • 发表于:2010/10/30 12:08:36
  • 来自:上海
  1. 1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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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只看该作者
  无规矩不成方圆,规矩订下来了 ,看看老大的执行力度!期待中。。。。。。。。。。。
  • 棋子
论坛核心版主论坛核心版主
  • 发表于:2010/10/30 22:23:37
  • 来自:湖北
  1. 12楼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支持!
  • 大山老实人
  • 发表于:2010/10/30 23:44:06
  • 来自:湖北
  1. 13楼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大力支持!这个社会要的是和谐、包容、健康、乐观向上,一切不符合社会道德风尚,不符合法律法规,有违仁义礼信,有背我们国家、地方顺利发展的低级趣味的言论,应当好生管一下,给这个用来真正反映群众生活的好东东,创造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

[此贴被大山老实人于2010-10-30 23:42:31编辑过] 
  • 张发国
  • 发表于:2010/11/2 8:33:50
  • 来自:浙江
  1. 14楼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嗯,还是老大搞得到位!
  • 执着
  • 发表于:2010/11/3 12:35:49
  • 来自:北京
  1. 15楼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引用:原文由 山野樵夫 发表于 2010-10-30 1:43:36 :
支持……

  • 云的旅程
  • 发表于:2010/11/3 13:45:07
  • 来自:山东
  1. 16楼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我知错就改,不到处乱跑了,不怪我,只能说明你们来凤的路不顺畅,下次记得给我配个导游我要帅哥级别的,这个沿途没有风景了,可以看下帅哥打发
  • yuanshuihong1234
  • 发表于:2010/11/5 22:32:07
  • 来自:湖北
  1. 1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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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只看该作者
引用:原文由 云的旅程 发表于 2010-11-3 13:45:07 :
我知错就改,不到处乱跑了,不怪我,只能说明你们来凤的路不顺畅,下次记得给我配个导游我要帅哥级别的,这个沿途没有风景了,可以看下帅哥打发

别得急嘛,到时我们都给你找,保证是最帅最帅的...
  • 只因有家
  • 发表于:2010/11/8 10:01:18
  • 来自:湖北
  1. 1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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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只看该作者
共同的家园,共同爱护,所以远嫁他乡之后,仍然要求老公跟我在来凤定居。来凤百姓网,是我们大家真正的精神家园,请大家不要往这里倒垃圾。

元勋会员元勋会员
  • 发表于:2010/11/8 19:18:50
  • 来自:广东
  1. 19楼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引用:原文由 只因有家 发表于 2010-11-8 10:01:18 :
共同的家园,共同爱护,所以远嫁他乡之后,仍然要求老公跟我在来凤定居。来凤百姓网,是我们大家真正的精神家园,请大家不要往这里倒垃圾。



 来凤百姓网,是我们大家真正的精神家园,请大家不要往这里倒垃圾。

这话说的非常好!强烈支持!!
  • 发表于:2010/11/9 17:56:00
  • 来自:福建
  1. 20楼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GOOD。。。
  • 马拉破车
  • 发表于:2010/11/14 20:47:34
  • 来自:湖北
  1. 21楼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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